关于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5号)

时间:2024-04-01 16:01:1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宣城壹品锐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业名称

网站名称

证书编号

服务

性质

网站域名

IP地址

注销

日期

宣城壹品锐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EPRC壹品锐康-医疗器械产品优选

(皖)-经营性-2020-0047

经营性

eprc.kim

129.211.146.110

2024328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41  

上一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 生育支持...

下一篇: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 第14...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