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建业分拆物业等子公司建业新生活赴港IPO,担忧信贷风险

时间:2019-11-04 10:28:2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建业分拆物业等子公司建业新生活赴港IPO,担忧信贷风险

11月3日,资本邦讯,河南房地产企业建业集团分拆旗下物业、资管等业务赴港IPO。11月1日,建业新生活(Central China New Life Limited)递交港股IPO招股书。

建业新生活是一家扎根于华中地区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根据中指院的资料,按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在管总建筑面积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收入计,公司均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的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及增值服务,生活服务,资产管理服务。

招股书显示,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控股的创怡有限公司控股建业新生活。

招股书显示,建业新生活业务的历史可追溯至1994年,彼时公司由建业集团所创立并以建业物业管理(主要运营附属公司)前身的名义开始为其(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开发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集团由公司、三家中间控股公司及36家其他附属公司组成。建业新生活为集团于中国成立的控股公司,持有所有中国附属公司的股权并管理于中国开展的全部业务。建业物业管理为集团主要运营附属公司,其在中国河南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已逾二十年。

“建业+平台”于2018年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平均月活跃用户数分别逾277,000人及432,000人。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建业+平台的複购率分别为55.1%、56.2%、62.1%及45.6%。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建业新生活持续经营业务的总收入分别为3.49亿元、4.60亿元、6.94亿元及6.80亿元;同期,公司期内利润分别是860.4万元、-347.6万元、-1776.7万元、9860.8万元。

公司的大部分收入产生自向建业集团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或就建业集团项目提供的服务。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9年止六个月,分别佔集团总收入的14.4%、14.5%、16.6%及31.9%。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或出售前,公司仅与建业集团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交付的住宅物业而言,倘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司通常会与该业主委员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

同时,建业新生活招股书显示,就固定期限合约而言,一旦公司的前期管理合约到期,公司通常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我方管理服务合约的续签条款。公司无法保证该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在到期前不会因故终止或到期后续签。在该等终止或不续签的情况下,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无法保证,将能够发现其他商业机会,并以有利的条款订立替代性物业管理服务合约,甚或根本无法订立有关合约。此外,终止及不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约可能会损害公司声誉,并削弱于业界的竞争力。

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i) 未来的增长可能无法按计划实现,而未能有效管理未来增长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ii) 公司的大部分收益产生自公司向建业集团或就建业集团项目提供的服务;

(iii) 公司的建业+平台可能无法按计划发展;

(iv) 大量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及资产管理服务终止或不获续期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v) 公司通常按包干制向客户收取物业管理费,但可能无法有效地预测或控制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成本;

(vi) 公司的人工及分包成本可能会波动;

(vii) 由于收取物业管理费方面的困难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贸易应收款项减值,公司面临信贷风险。

图片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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