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瓶颈的消费金融,如何通过创新破局丨消费金融系列研究
时间:2019-11-07 17:10:1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根据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详细发展背景可点击报告链接阅读),现已形银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互联网公司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以实现为多层次消费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目标。但由于银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侧重不同,因为其业务特征,导致这三类企业正在面临不同的发展瓶颈。
银行
长期以来,银行作为消费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基于银行账户开展消费金融业务,为消费者提供种类较为齐全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但是传统的业务模式逐渐成为银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障碍,亿欧智库认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银行间的消费信贷产品同质化严重,创新能力不足,无法匹配用户多样化的消费贷款需求,造成银行贷款结构调整未达到预期,如今仍以对公业务为主;
2,由于银行自身风控条件有限,因此个人贷款业务审批需要严格且复杂的流程,造成贷款业务周期长,贷款效率低;
3,传统的获客方式使银行在优质资产来源方面的劣势越来越明显,虽然银行转型已经处于第二阶段,但是线上场景竞争力较弱,仍以运营存量客户为主;
4,银行消费金融业务比较分散,缺乏系统化的业务体系,针对互联网业务的客户管理以及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尚不健全。除此以外,城商行和农商行在监管层面还面临经营地域问题,是其无法大面积展开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原因。
持牌消费金融机构
根据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第一股东主营业务分类,可以将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主导企业归类为:银行主导、零售企业主导和其他金融机构主导。其中银行主导的消费金融公司成为牌照申请的主流力量,因为拥有牌照、具有放贷资格的消费金融主体可以作为银行原有业务的补充,实现客群下沉,扩大市场份额。这一点对于区域性银行来说,尤为明显。
银行系金融机构主导的消费金融公司服务模式与银行相似,除了借鉴银行的风控体系外,还借助银行的网络资源和存量客户资源拓展客源;而零售企业主导的消费金融公司是基于零售企业的产业基础,通过打通消费场景,将消费金融产品嵌入到场景中以达到用户迁移。
受主导主体影响,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持牌消费金融的业务仅限于狭义的消费金融范畴,产品相对单薄,用户可选性低;
2,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向社会吸收存款,只能使用自有资产或通过经营活动获取资金,相较于银行,资金成本处于劣势;
3,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用户主要是无法达到银行资质、或者在银行额度之外需要更多额度的消费者,逾期率和不良率高于银行,风控能力无法匹配业务迅速发展的问题逐渐暴露。
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
中国互联网金融可追溯于2005年之前的网上银行,2013年互联网金融开始快速发展,直到2015年互联网金融监管进入密集期,以政策为导向推动的行业规范和产业创新开始蓬勃。随着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传统的银行消费金融产品开始实现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同时消费金融的参与者开始趋于多层次和多元化,形成了由零售企业、互联网金融公司作为补充势力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体系,也衍生出许多创新型的消费金融产品服务。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增长,消费金融市场呈现进入门槛低、参与主体众多、层次不一的趋势,甚至出现平台一味追求用户增长,忽略风控甚至用户数据泄露等现象。
因此,2019年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小组下发“175号文”,规范称除部分严格合规的网贷机构外,引导现金贷和P2P公司转型为网络小贷、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促进企业合规发展。总结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呈现出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风控、合规、征信、数据和资金。
由于银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公司三者间的优劣势各不相同,随着消费金融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协同发展越来越深化,在深化金融产业链分工的过程中,银行作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方式也开始向多元化发展。长此以往,从资金端到资产端的传统消费金融产业链发生了革新,不管是企业自身还是借助与外界合作,消费金融参与企业表现出了多样化创新,体现为消费金融产业链中的新模式。
基于传统的消费金融业务流程,消费金融创新环节主要集中在与资金提供方之间的合作,合作内容包括用户、数据、科技等方面的能力互补。
其中提供用户流量根据其金融属性的强弱又可以分为:定向流量和非定向流量。亿欧智库根据参与模式的区别,将消费金融创新环节中的企业分为四类:联合放贷、助贷、信用卡代偿和贷款超市。
关于消费金融创新模式的详细研究,可通过下载报告获取,或继续关注接下来更新的消费金融系列研究文章,同时欢迎业界各位朋友交流探讨(作者微信:haoxinya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