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还好不是我》小说江枫温雅全章节阅读

时间:2023-02-20 15:04: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我认识江枫时,年岁尚小。
那时我家还没没落,家族企业做的红火,江枫不过是我爸手下,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
为拿点订单,他陪着笑,白酒一杯一杯往肚里灌。
作为大小姐的我就不高兴了,推门进去,抢过劝酒人的酒杯,「咣当」一声赶地上砸了:「以后有谁再敢灌他酒,都给我小心着。」
环视四周,偌大包厢没人敢吭声。
那时我明艳恣意,在座诸位没几个能看在眼里的。
还以为自己多有本事,殊不知,没我爸,我什么都不是。
后来我家道中落,后妈卷钱跑路,爸破产自杀,我一夜间从富家千金,沦为丧家之犬。
穷的时候,我偷过早点铺里的包子,翻过深夜里的垃圾桶,找到半袋发馊了的凉皮,激动的能淌下泪来。
其实我们人类,比想象中的更加脆弱。
当你曾经站在过一个高处,看见过不一样的风景,那么你到死都会惦记着那高高在上的滋味,不惜一切代价,爬也要爬上去。
就像我嚼着干馒头的时候,往往会惦记,惦记那些年的一个又一个舞会,我衣裙华美,觥筹交错中,我就是最美的公主。
我还记得我美丽的蕾丝手套,以及明绸如镜的湖蓝色晚礼服。
我承认我的贪婪和无耻,以及面目可憎。
可人哪,总是贪心。
做了不配被爱的事,还妄想讨要的更多,更多。
就跟这些年,那么些不知天高地厚闹到我跟前的小姑娘一样,顶着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讥讽说我人老珠黄,要我让一让位。
然后就被江枫一嘴巴抽醒了。
纠缠最凶的那一个,如今在夜总会出台,我见她的时候,她极具肉感的黑丝大腿上下交叠:「江哥嘛!他没有心的。你也别太得意,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这话,到底成了我的噩梦。
这些年,无数次我从梦中惊醒,侧头看江枫熟悉的一张脸,我手从他的头顶,摸到眉骨,摸到鼻梁,再到下巴……
触感那么真实,我却觉着有些陌生了。
经了那么些落魄时的世态炎凉,我若是飞鸟,怕早已惊弓。
平心而论,江枫待我仁至义尽。
他生意很大,涉及面很广,房地产、互联网、赌场、洗浴中心……只要有钱赚,黑道白道他百无禁忌。
他不是好人,没多干净。
他身边那么些女人吧,跟他出去的不少,有时也会帮他公关,游走在他和他那群生意伙伴之间,玩的都挺花。
我倒是被保护的很好。
作为一名原创歌手,江枫的财富能给我潜心研究音乐的底气,他的人脉和权势能「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所以我年纪轻轻,就在华语乐坛占了一席之地。
我跟江枫出去,谁见了也得恭敬叫一声「嫂子」。
我一个捞女,混到这份儿上,也该知足了。
我还和其他的富商情妇不一样。
我很少拿男人的钱大肆炫耀或挥霍,我其实蛮珍惜江枫给的一切,我做事很拼,贪婪汲取着一切可以汲取的养分,发疯似的向上爬,这直接导致我的业务能力非常强,做的曲子和词传唱度都挺高,当然大部分是些极度伤感的烟嗓情歌。
我一时风头无两,整座 S 市流传着关于我的传奇。
流传着我的才华、我的美丽、我的落寞、我那些隐秘在黑暗里的绯色情事。
粉丝、看客们总是掐架,有人说我是为了钱跟江枫在一起的,财色交易;有人说我自己就很有钱,没必要。
再后来就什么声音都没了,代之而来的是可怜、惋惜,他们说,我跟了江枫九年,也没个名分。一个女人的青春,没多少个九年。
是啊,没多少个九年。
我不知道江枫是怎么跟他的那么些小妹妹讲我的,逢场作戏,抑或只是绯闻。
随意吧。
江枫大我挺多。
我遇见他时,他身边已经有人了。
是个挺干净的姑娘,笑起来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很好看,性格也好,叫温雅,莫说江枫喜欢她,我也喜欢她。
温雅这姑娘,是有种魔力在身上的,她那种温润的气质,同她一起,会让人不自觉地想到一句: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那时江枫还是个明媚的少年,皮肤白皙,干干净净。
少年江枫跟温雅青梅竹马,对她掏心掏肺,挣的钱都给她,异地恋么,省吃俭用,每个礼拜都风尘仆仆去看她,存下来的火车票能有一沓。他嘘寒问暖,精心准备每一个纪念日,变着法儿哄她开心,因她给小流氓欺负,上去捅了人三刀……
那时候,他是真的满眼满眼,都是她啊。
相反,我扮演的角色就有些无关痛痒了。
是暗恋啊。
少女心事嘛,看着忧郁而美丽,其实全都是些毫无价值的自我感动。
我会给他一针一针的学着织围巾,拿小纸条写满情话,编 365 颗星星放在玻璃罐里,我还折了好多好多千纸鹤呢。
当然,我是不敢给他的,我都偷偷藏了起来,藏在我的粉红色小保险箱里,毕竟有温雅姐姐照顾他呢。
后来,温雅姐姐因为一些现实问题(钱和房子),跟江枫闹情绪,他很焦虑,很难过,我就将零花钱攒起来,一颠一颠跑过去说要送套房子给他,他惊了一下,就像我的钱是烫人的火焰,他说什么也不要。
我将卡往他口袋一塞,红着脸语无伦次,说哥哥你放心,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的。
江枫还是不要。
后来温雅姐姐知道,跟他大吵了一架,他也轴,当着温雅姐姐的面,叫我滚,说我要是还有点骨气的话,就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了。
我听了还蛮难受的。
我也不是那种没脸没皮的女人。
我这人自尊心很强,当时就飞到西雅图玩去了。
如果不是江枫后来落魄,他这辈子都休想让我再正眼看他一眼。
后来听说,他为了赚钱,光明正大的迎娶温雅,辞了我爸那边去创业,结果一败涂地,欠人一屁股债。
温雅就跟一个有权有势的老板跑了,留了一封信把他骂成狗屎,说他没本事,还妄想要女人。
那事几乎将他摧毁了,他一夜白头,酗酒无度,浑浑噩噩,像只失心的鬼。
我再跟他说话,本是想特地回来嘲讽他的,看到他的样子时,是又心疼又生气,夺过酒杯一把砸了:「江枫,咱能有点出息吗?不就一女人?你才多大?人生才过了多少?说句不好听的,今天那女人为了钱离开你,你就不能赚很多很多的钱,打她逼脸吗?」
再后来,借我吉言,江枫东山再起。
我倒是沦为丧家之犬。
我这个人共情能力不强。
过去一掷千金时,我觉得几百万,那都不叫钱。
我爸破产自杀后,我被几个讨薪的农民工绑架了。
他们要将我卖到夜总会。
丫的居然在商量我能不能卖出三万块。
当时我就明白了,人是分层次的,也是可以被物化的。
后来我被警察解救,为首的绑匪被一枪击毙了,脑袋后的疤有拳头那么大,血和脑浆溅了我一身,也没要到我爸拖欠的那三万块。
三万块,一条人命。
那是我第一次认清自己,我也没什么特殊的。
我被女警姐姐扶着,一瘸一拐从废墟中往出走时,看见江枫站在人潮里,像只伸长了脖子的野鸭,探头探脑往我这边看。
我「哇」的一声就哭了。
那时我觉着脆弱,脆弱极了,脆弱的,站都站不住了,就好像江枫,是我这浮沉人生中唯一的救命稻草,而我迫不及待的,朝他伸出手去。
所以说,女人啊,真的是。
一旦爱上一个人,就莫名其妙有了期待。
期待他做这做那,期待他拯救自己。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给你一个舔我的机会。
明明是我,吃吃看了他十几年,看他为一个不值得的温雅,相思成疾,如痴如狂。
明明是我爱上他的,却呆呆站在原地,期待他能走向我,抱抱我,拯救我。
真可笑啊。
男人么,就更诡异了。
男人这东西,大了野了就脏了。
这么些年过去,我一直都记着当年江枫看温雅的眼神,那种聚焦的模样,就好像天地万物在他眼中连背景都不是,他的瞳孔他的心,只放得下温雅一个人。
可惜那样深情的眼神,我以后再没看到过了。
江枫如他所说,是有品味的。
他真不至于去碰风月场的女人,多脏啊。
他喜欢「泡良」,喜欢未经人事的漂亮女大学生。
我是他众多猎艳成果中的最瞩目的一个。
有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前老板的女儿,如此温顺的臣服在他身下,难道不够励志,不值得夸耀吗?
男人嘛,见一个爱一个。

正常。

这段时间,江枫又跟一个学生妹打的火热。
我见过那姑娘照片,眼神明媚,笑容单纯,像阳光下的雏菊。
他讨好那姑娘,给她买漂亮鞋子时,我就坐在对面的咖啡厅里。
他甚是豪爽,近十万块的鞋子签单,眼睛都不眨。
姑娘被吓到了,脸颊红扑扑的,说不要不要,太贵了。
他说买!
阔气!
我的目光游移到姑娘脸上,她的眼神很单纯很欢喜很景仰,没有贪慕虚荣、贪图钱财的那么些东西,该是真心喜欢他的。
那个眼神,未沾惹任何尘埃,满眼满眼的欢喜崇拜,像极了当年的我。
我忽然被刺痛了。
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挺沉默挺冷静挺本分的。
那天不知为什么,就点了根烟,迈着艳红色的高跟鞋,「笃笃」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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